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1995年2月9日,财政部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工字第295号《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经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研究,现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和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国有资产收益的组成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是指企业根据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其税后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其中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从企业税后分回的利润。
2.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应分得的红利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应从企业分得的红利;
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有国家直接投资,其应上缴国家的红利是指国家直接投资部分按出资比例应分得的红利;
在原国有企业基础上吸收其他单位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应上缴国家的红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股部分应分得的红利。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共同投资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投资分得的红利计入投资收益。
3.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上缴国家的部分,是指具有行政职能的政府管理部门或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政府委托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分得的红利,或政府授权其以国有资金对外投资分回的收益。
4.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单位用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无形资产投资所创办的以集体所有制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中,国有资产投资部分所取得的收益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国有资产部分形成的收益。
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对集体所有制企业投资的,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收入计入企业投资收益。
二、关于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精神,国有资产收益应按企业隶属关系就地上缴国库,列入同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具体办法是: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85号《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近期“对1993年底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暂不上交的办法”,少数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按企业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由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和财政情况确定。
2.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分离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原国有企业改为实业公司,改建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持股管理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由行业主管部门就地上缴,也可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在原国有企业基础上成立集团公司,改建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可先上交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就地上缴,也可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分离出的原老企业应自负盈亏,企业发生的经营性亏损,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用税前利润予以弥补;企业发生的政策性亏损,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贴,具体采用核定亏损定额、逐年递减的办法。财政部门弥补的亏损数额不得大于分离出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缴国家的股利。
3.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应分取的红利,由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上缴。
4.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由投资部门或机构就地上缴,也可由被投资单位直接上缴。
5.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由投资部门或单位直接上缴。
6.各级主管部门使用国家拨款或各类建设基金进行投资的,其分回的税后利润、股息、红利收入由各级主管部门直接上缴。
三、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监缴。“收缴”是指征收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将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征缴入库;“监缴”是指监缴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国有资产收益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未正式设立之前,企业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国有资产收益,可列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类”预算科目。应上缴国库的国有资产收益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不得拖欠、截留、挪用、坐支,在此之前发生的应上缴国库的国有资产收益,要如数查补追缴入库。
五、各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部门应根据国家规定编报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汇总表,并报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汇总表按所附的“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汇总表”填列。
六、本问题解答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财政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附件: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汇总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
| |合|工|商品|农|运输|建筑|银|其|
| 项 目 | | | | | | | | |
| |计|业|流通|业|邮电|工程|行|他|
|------------------------------|--|--|----|--|----|----|--|--|
|一、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利润: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应缴国家股股 | | | | | | | | |
| 利: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三、有限责任公司应缴国家股股 | | | | | | | | |
| 利: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续表
------------------------------------------------------------------------
| |合|工|商品|农|运输|建筑|银|其|
| 项 目 | | | | | | | | |
| |计|业|流通|业|邮电|工程|行|他|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四、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益: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五、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 | | | | | | | | |
| 上缴收益: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六、其他国有资产收益: | | | | | | | | |
| 年初欠交数 | | | | | | | | |
| 本年应交数 | | | | | | | | |
| 本年已交数 | | | | | | | | |
| 年末未交数 | | | | | | | | |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已经2002年4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徐荣凯
2002年4月4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截至2001年底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现行规范性文件共162件及其他文件共107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根据清理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决定附件所列36件规范性文件及47件其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其他文件目录(47件)
附件一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序│文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号│名称 │ │ │├─┼───────────────────┼───────────┼─────┤│1 │关于组织科技力量支援乡镇 │云政发[1986]59号 │1986.5.16 ││ │企业的意见(试行) │ │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 │云政发[1986]149号 │1986.10.23││ │发展渔业生产的决定 │ │ │├─┼───────────────────┼───────────┼─────┤│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区 │云政发[1986]160号 │1986.11.12││ │木材生产、流通的若干政策规定 │ │ │├─┼───────────────────┼───────────┼─────┤│4 │关于开发矿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云政发[1987]10号 │1987.1.13 │├─┼───────────────────┼───────────┼─────┤│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若 │云政发[1988]60号 │1988.9.6 ││ │干政策规定(试行) │ │ │├─┼───────────────────┼───────────┼─────┤│6 │云南省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装配试行办法 │云政办发[1988]188号 │1988.12.20│├─┼───────────────────┼───────────┼─────┤│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 │云政发[1989]22号 │1989.2.9 │├─┼───────────────────┼───────────┼─────┤│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煤矿安全工 │ │ ││ │作的布告 │ │1989.6.11 │├─┼───────────────────┼───────────┼─────┤│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 │云政发[1989]120号 │1989.7.14 ││ │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 │ │ │├─┼───────────────────┼───────────┼─────┤│1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国家建设 │云政办发[1989]196号 │ ││ │征用土地审批工作秩序的通知 │ │1989.9.21 │├─┼───────────────────┼───────────┼─────┤│1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云南黄金生 │云政发[1989]178号 │1989.9.27 ││ │产的决定 │ │ │├─┼───────────────────┼───────────┼─────┤│12│云南省1989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云政发[1990]12号 │1990.1.24 ││ │员待遇问题安排的实施办法 │ │ │├─┼───────────────────┼───────────┼─────┤│1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兴农的决定 │云政发[1990]71号 │1990.4.13 │├─┼───────────────────┼───────────┼─────┤│1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 │1990.10.3 ││ │的决定 │云政发[1990]186号 │ │├─┼───────────────────┼───────────┼─────┤│1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实行聘请顾问│云政发[1991]114号 │1991.6.26 ││ │组制度的决定 │ │ │├─┼───────────────────┼───────────┼─────┤│16│云南省进一步搞活流通重点骨干企业的若干│云政发[1991]134号 │1991.8.9 ││ │政策规定 │ │ │├─┼───────────────────┼───────────┼─────┤│17│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补)偿计算 │云政发[1992]31号 │1992.3.3 ││ │试行标准 │ │ │├─┼───────────────────┼───────────┼─────┤│18│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区)优惠政策 │云政发[1993]47号 │1993.2.26 │├─┼───────────────────┼───────────┼─────┤│19│云南省产权交易若干规定 │云政发[1994]79号 │1994.4.6 │├─┼───────────────────┼───────────┼─────┤│20│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 │云政发[1994]111号 │1994.5.9 ││ │价格监审实施办法 │ │ │├─┼───────────────────┼───────────┼─────┤│21│云南省小型商业企业国有民营暂行规定 │云政发[1994]182号 │1994.8.29 │├─┼───────────────────┼───────────┼─────┤│22│云南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 │ 云政发[1994]224号 │1994.10.27│├─┼───────────────────┼───────────┼─────┤│23│云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暂行规定 │云政发[1995]125号 │1995.8.28 │├─┼───────────────────┼───────────┼─────┤│24│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 │云政发[1995]188号 │1995.12.14│├─┼───────────────────┼───────────┼─────┤│25│云南省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政发[1995]141号 │1996.7.26 │├─┼───────────────────┼───────────┼─────┤│26│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科技成果产业化│ │1997.1.15 ││ │特种奖励暂行办法 │云政发[1997]7号 │ │├─┼───────────────────┼───────────┼─────┤│27│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规定 │云政发[1997]169号 │1997.10.21│├─┼───────────────────┼───────────┼─────┤│28│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基金管理办法 │云政办发[1998]2号 │1998.1.6 │├─┼───────────────────┼───────────┼─────┤│29│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计划 │ │1998.2.15 ││ │管理的规定 │云政发[1998]27号 │ │├─┼───────────────────┼───────────┼─────┤│30│云南省公众电脑屋暂行管理办法 │云政发[1998]122号 │1998.7.13 │├─┼───────────────────┼───────────┼─────┤│31│云南省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专项 │ │ ││ │奖金管理办法 │云政办发[1998]185号 │1998.9.2 │├─┼───────────────────┼───────────┼─────┤│32│云南省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办法 │云政办发[1998]179号 │1998.9.7 │├─┼───────────────────┼───────────┼─────┤│33│云南省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项目管理 │ │ ││ │办法(试行) │云政发[1998]178号 │1998.10.6 │├─┼───────────────────┼───────────┼─────┤│34│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 │云政发[1998]202号 │ ││ │采购制度暂行规定 │ │1998.11.3 │├─┼───────────────────┼───────────┼─────┤│35│云南省境内居民出境旅游兑换外汇 │云政办发[1999]1号 │1999.1.4 ││ │管理暂行办法 │ │ │├─┼───────────────────┼───────────┼─────┤│3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管 │云政发[1999]181号 │1999.9.22 ││ │理的暂行规定 │ │ │└─┴───────────────────┴───────────┴─────┘
附件二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其他文件目录(47件)
┌─┬─────────────────────┬──────────┬──────┐│序│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号│ │ │ │├─┼─────────────────────┼──────────┼──────┤│1 │云南省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云政发[1990]29号 │1990.2.11 │├─┼─────────────────────┼──────────┼──────┤│2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科技 │云政发[1990]113号 │1990.6.2 ││ │承包工作的通知 │ │ │├─┼─────────────────────┼──────────┼──────┤│3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和完善 │云政发[1990]114号 │1990.6.2 ││ │农村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的通知 │ │ │├─┼─────────────────────┼──────────┼──────┤│4 │关于启动农村市场搞活流通的通知 │云政发[1990]171号 │1990.9.11 │├─┼─────────────────────┼──────────┼──────┤│5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 │云政发[1991]10号 │1991.1.28 ││ │的决定 │ │ │├─┼─────────────────────┼──────────┼──────┤│6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边境贸易 │云政发[1991]28号 │1991.2.21 ││ │的若干补充规定 │ │ │├─┼─────────────────────┼──────────┼──────┤│7 │关于继续执行省政府批转省经委关于 │云政发[1991]79号 │1991.5.4 ││ │开拓市场促进商品销售服务的通知 │ │ │├─┼─────────────────────┼──────────┼──────┤│8 │批转省经委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饲料 │云政发[1991]80号 │1991.5.6 ││ │工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 │├─┼─────────────────────┼──────────┼──────┤│9 │关于改革和完善地县外贸体制若干问 │云政发[1991]142号 │1991.8.21 ││ │题的通知 │ │ │├─┼─────────────────────┼──────────┼──────┤│10│关于加快集贸市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政发[1991]169号 │1991.9.18 │├─┼─────────────────────┼──────────┼──────┤│11│云南省边境贸易保密问题暂行规定 │云政发[1991]206号 │1991.11.19 │├─┼─────────────────────┼──────────┼──────┤│12│云南省企业自主经营试点办法 │云政发[1992]54号 │1992.4.11 │├─┼─────────────────────┼──────────┼──────┤│13│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搞活供销社的若干规定 │云政发[1992]68号 │1992.4.23 │├─┼─────────────────────┼──────────┼──────┤│14│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政发[1992]123号 │1992.7.3 │├─┼─────────────────────┼──────────┼──────┤│15│批转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城镇集体 │云政发[1992]177号 │1992.8.31 ││ │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16│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意见 │云政发[1992]181号 │1992.8.28 │├─┼─────────────────────┼──────────┼──────┤│17│批转省工商局关于继续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 │云政发[1992]182号 │1992.9.4 ││ │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 │├─┼─────────────────────┼──────────┼──────┤│18│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发程序的 │云政发[1992]200号 │1992.9.29 ││ │通知 │ │ │├─┼─────────────────────┼──────────┼──────┤│19│转发《国务院关于审批设立外贸公司有关问 │云政发[1992]222号 │1992.10.22 ││ │题的批复》的通知 │ │ │├─┼─────────────────────┼──────────┼──────┤│2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部分生产资料 │云政发[1993]11号 │1993.1.8 ││ │和产品经营范围的通知 │ │ │├─┼─────────────────────┼──────────┼──────┤│2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放开计划外石油经营的通知│云政发[1993]12号 │1993.1.9 │├─┼─────────────────────┼──────────┼──────┤│22│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税收工作意见│云政发[1993]13号 │1993.1.9 ││ │的通知 │ │ │├─┼─────────────────────┼──────────┼──────┤│23│批转省计委.省外经贸厅关于加速发展外向型经 │云政发[1993]21号 │1993.1.19 ││ │济意见的通知 │ │ │├─┼─────────────────────┼──────────┼──────┤│24│批转省计委关于放开我省地方紧缺矿产品管理 │云政发[1993]51号 │1993.3.5 ││ │意见的通知 │ │ │├─┼─────────────────────┼──────────┼──────┤│25│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建立粮食保护价 │云政发[1993]79号 │1993.4.13 ││ │格制度的通知 │ │ │├─┼─────────────────────┼──────────┼──────┤│26│云南省全民所有制商业、物资企业转换经营机 │云政发[1993]144号 │1993.7.10 ││ │制实施意见 │ │ │├─┼─────────────────────┼──────────┼──────┤│27│关于我省地方铁路营运管理的决定 │云政发[1993]280号 │1993.12.20 │├─┼─────────────────────┼──────────┼──────┤│28│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搞好我省茶叶开发 │云政发[1994]2号 │1994.1.5 ││ │工作的通知 │ │ │├─┼─────────────────────┼──────────┼──────┤│29│关于加快发展花卉产业的通知 │云政发[1994]71号 │1994.7.6 │├─┼─────────────────────┼──────────┼──────┤│30│关于整顿我省黄金开采秩序的通知 │云政发[1994]85号 │1994.4.7 │├─┼─────────────────────┼──────────┼──────┤│31│批转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改 │云政发[1994]199号 │1994.9.14 ││ │革成品油流通体制贯彻意见的通知 │ │ │├─┼─────────────────────┼──────────┼──────┤│32│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维护矿山生产 │云政发[1994]200号 │1994.9.23 ││ │秩序的通知 │ │ │├─┼─────────────────────┼──────────┼──────┤│33│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实施 │云政发[1994]237号 │1994.11.7 ││ │意见的通知 │ │ │├─┼─────────────────────┼──────────┼──────┤│34│关于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我省蚕桑丝绸产业 │云政发[1994]262号 │1994.12.8 ││ │的通知 │ │ │├─┼─────────────────────┼──────────┼──────┤│35│关于批转“18生物工程资源开发工程” │云政发[1995]77号 │1995.5.8 ││ │实施意见的通知 │ │ │├─┼─────────────────────┼──────────┼──────┤│36│云南省旅游景点管理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云政发[1995]86号 │1995.5.30 ││ │(试行) │ │ │├─┼─────────────────────┼──────────┼──────┤│37│批转省计划委员会、省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 │云政发[1995]167号 │1995.11.13 ││ │强我省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 │├─┼─────────────────────┼──────────┼──────┤│38│批转省经贸委、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工业│云政发[1995]193号 │1995.12.21 ││ │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试行意见的通知 │ │ │├─┼─────────────────────┼──────────┼──────┤│39│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九五”期间有关财税政策 │云政发[1996]94号 │1996.5.14 ││ │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 │├─┼─────────────────────┼──────────┼──────┤│40│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 │云政发[1996]175号 │1996.9.13 │├─┼─────────────────────┼──────────┼──────┤│41│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政策 │云政发[1996]176号 │1996.9.13 │├─┼─────────────────────┼──────────┼──────┤│42│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 │云政发[1996]216号 │1996.12.8 │├─┼─────────────────────┼──────────┼──────┤│4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林区县与非林 │云政发[1997]78号 │1997.5.26 ││ │区县的通知 │ │ │├─┼─────────────────────┼──────────┼──────┤│44│云南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若干意见 │云政发[1997]155号 │1997.9.17 │├─┼─────────────────────┼──────────┼──────┤│45│关于实施“五分”政策的试行意见 │云政办发[1999]10号│1999.1.14 │├─┼─────────────────────┼──────────┼──────┤│46│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 │云政发[1999]201号 │1999.9.27 ││ │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中有 │ │ ││ │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 │├─┼─────────────────────┼──────────┼──────┤│47│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生产、销售、运输 │ │1999.12.29 ││ │假、私、非、超卷烟的通告 │ │ │└─┴─────────────────────┴──────────┴──────┘